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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什麼是汽、機車強制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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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汽、機車強制險是政府規定所有的汽、機車(包含電動機車)一定要投保的車險商品,主要目的是在於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後,受害者可以直接申請強制險給付以便能支付緊急醫療費用,不用再苦苦等待肇事責任歸屬的判定以及冗長的訴訟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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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強制險保障範圍、理賠對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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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A.保障範圍:只保人身傷亡與失能(殘廢),不保障財物損失,如手機、車輛損壞的維修費用。
B.理賠對象:限駕駛以外的人—駕駛車上的乘客、對方駕駛、對方車上乘客、遭到波及的第三人(如路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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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強制險的賠付金額是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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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A.傷害醫療費用給付:同一事故每一受害人給付上限NT$20萬元,包括急救、診療、接送、看護等費用。
B.失能(殘廢)給付:失能(殘廢)程度共分15等級,不同等級給付不同金額,最高NT$200萬元,最低NT$5萬元。
C.身故給付:每一人給付NT$2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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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一定要保強制險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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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是的!一定要投保!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6條規定,應訂強制車險契約的汽、機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車險並應維持保險契約有效性的義務。因為強制險是一年一約,也就是說車主一定要投保強制險而且每年都要記得續保。另外同法第49條還規定如果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的話,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舉發,會被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,汽車處NT$3,000元以上NT$15,000以下,機車則處NT$1,500元以上NT$3,000以下;如果沒投保強制險還肇事,不管汽、機車一律處NT$6,000元以上NT$30,000以下的罰鍰且扣留牌照。
溫馨小提醒:現在醫院還是有保險黃牛出沒,以〝可以爭取更高的強制險理賠金額〞為說詞,向受害者或家屬強收委託費。提醒大家,強制險不管是身故、失能(殘廢)、傷害醫療費用的理賠金都是法定的金額—身故失能(殘廢) NT$200萬元/傷害醫療費上限NT$20萬元,不會因為委託別人代辦就能拿到更高額的賠償金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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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
新安東京海上產險